车辆报废保险是可以退的,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车辆报废时保险合同解除时,保险公司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保险费,剩余部分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报废车辆根据不同的险种所需材料也有所不同。商业险可以带着保单,报销发票,被保险人身份证直接去保险公司退保;交强险除了上述材料,还要带报废证明和注销证明。
车辆保险退保情况
(一)交强险在以下三种情况之间是可以退保的:
(1)被保险车注销登记的;
(2)被保险车办理停驶的;
(3)被保险车经证实丢失的。
(二)商业车险退保条件:
保单必须在有效期内,且该车辆没有向保险公司报案或索赔过的可以退保,不过以下三种情况也可以退保:
(1)投保人重复投保保险的;
(2)被保险车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
(3)新车因质量问题被收回或因不予上户的车; 关于退保还需注意的是退保会有一定的损失。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是按天数来办理退保的,车主退保的数额=按照商业险保费÷365×(365-已投保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