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对已办理机动车报废后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原号牌保留2年,机动车所有人购买新车注册登记时可使用原号牌。
保留了报废车的旧车牌,就是让旧车牌上到新车上即可,可带上以下材料前往当地交管所办理过户手续:
1、车主本人的身份证以及其复印件;
2、《机动车转移或注册申请表》;
3、年检的合格证明;
4、车辆的交强险凭证;
5、车辆的整车出厂合格证;
6、车辆的来历证明,若车辆为进口车,还需要进口凭证;
7、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8、车辆在登记注册时所提交的各种资料。
车主如须保留原车牌,请按交管局相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东莞地区车辆使用满一年可申请保留原号牌。如需保留车牌必须有登记证书和按照公安部124号令,必须缴清违法罚款。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