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缉查布控系统发出预警:桂林市永福县辖区内出现一辆桂B***51号牌的疑似报废车辆。永福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百寿中队值班组立即出警,成功将其拦截查获。
当日上午10时许,缉查布控系统发出预警信息,一辆疑似报废的桂B***51号牌小型普通客车正沿G357国道自桂林往百寿方向行驶。接到预警信息后,值班组立即出警,在G357线1421公里350米处(百寿镇某超市门口)将其拦截。值班民警让驾驶员提供相关证件,驾驶员称行驶证、驾驶证忘带了。
经核查:驾驶员郑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时,悬挂的桂B***51号牌与驾驶的车辆信息不符,通过比对车架号及发动机号发现其驾驶的车辆原车牌号应为桂C***96,已达到报废标准,套用的桂B***51号牌车辆为一辆黑色桑塔纳小轿车,也已经达到报废标准。值班民警立即将郑某带回中队做进一步调查。
郑某交代,车辆是自己低价钱跟别人购买的,因为手续不齐全,车辆一直没有过户到自己名下,自己没有拿到行驶证。桂B***51号牌是一次借给朋友开,朋友帮其挂上去,因为车辆也已经达到报废标准,为了躲避电子眼,郑某也抱着侥幸心理,所以一直用着,不曾想,就被抓到了。
最后,民警依法对驾驶员郑某套用其他车辆号牌、无证驾驶报废车辆等违法行为作出合并罚款5000元,其车辆被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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