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因其车辆状况难以保证,会给道路安全构成威胁。若报废车辆上路出了事故,承担责任的仅仅是驾驶员吗?
李兵怎么也想不通,自己一年前卖掉的车,出了事故后为啥还需要自己赔偿?
2017年,李兵以1600元的价格买来一辆报废的桑塔纳轿车,又以2000元的价格转卖给了王磊,拿到钱时李兵以为自己“变废为宝”,赚到了。事隔一年多,警察找上了门,才知道该车发生了事故致两人死亡。
2019年1月,王磊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将捡到的废弃车牌挂在这辆报废已久的车上,开车上路,与吴建程夫妇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王磊弃车逃逸,第三天才到交警队投案自首,而吴建程夫妇因受伤严重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王磊肇事后倾其所有只赔偿了被害人近亲属各项损失共计12万元。
交警部门认定,王磊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遇路口未减速慢行,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经公安机关调查,该车没有合法手续,无法查询到发动机号码,在公安车辆管理系统中无任何登记信息,确认系报废车辆。
办案检察官认为,涉案车辆已达到报废标准,李兵明知是报废车辆,仍以买卖的方式转让给王磊,王磊明知是报废车辆,仍然购买并驾驶,以致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两人均存在重大过错,因此王磊、李兵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经曲阜市检察院公诉后,王磊一审以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赔偿被害人近亲属各项损失共计56万余元,扣除已经支付的12万元后,还应赔偿44万余元;李兵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王磊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被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宣判。
交通事故后,被害人近亲属虽然获得了赔偿,但赔偿数额不足以贴补被害人的家庭损失,造成生活困难。2019年11月,经被害人近亲属申请,曲阜市检察院依法审查认定后,决定给予5000元的司法救助金。
检察官表示,法规明确规定禁止买卖已报废或者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然而,利益驱动之下,法规被漠视,把已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擅自转卖他人。一旦发生事故,买卖双方就可能因此而承担连带责任。“希望通过以案释法,让人们提高转让报废机动车的法律意识,避免给双方造成无法承担的经济损失。”检察官说。
(以上涉案人物为化名)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一条 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下列车辆禁止经销、买卖、拍卖和经纪:
(一)已报废或者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
如果有交易违法车辆的行为,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都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和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