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购买报废车,套牌上路,买卖双方都被严厉处罚
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2020-03-14 16:52:36

   3月5日晚,包头市交管支队九原大队民警成功查获一辆套牌车,该车驾驶员不仅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且所驾驶车辆也是花费3000元购买的报废车辆。
   当日18时50分,包头市交管支队九原大队通过数据研判发现号牌为蒙BJHO**的白色现代小型轿车涉嫌套牌,且在疫情期间经常在九原大队辖区出现。九原交管大队二中队随即组织警力,在建设路与建华路路口将该车辆成功查获。
   经核查,该车辆使用号牌为一辆金杯车号牌,车辆己达到报废标准。该驾驶员葛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有吸毒盗窃前科。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对葛某某作出罚款60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在核查中,民警发现葛某并非该车车主。原来,该车辆是葛某通过观看网络直播,从快手主播高某某处花费3000元购得。为从源头上打击报废车辆交易行为,民警们顺藤摸瓜,迅速找到了高某某。在民警们出示的强有力的证据面前,高某某终于供述了自己为了牟利,将自己的报废车辆出售的行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交管部门对高某某出售报废机动车的行为3000元处罚。

包头市交管支队九原大队温馨提示各位驾驶员朋友:
1. 切勿贪图便宜购买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
2. 买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属于违法行为,不论是购买者,还是售卖者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3. 车辆到达报废标准后,请主动到就近的交管大队或报废汽车回收公司依法进行报废处理,取得国家合理残值补偿。


关注联鑫网公众号:联鑫网报废车平台
返回资讯

在线客服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

联鑫网小程序

在线客服 客服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