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交警接指令查扣报废车,出门发现它正停单位楼下
联鑫网  2020-03-19 16:12:52

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13日讯 总有一些抱有侥幸心理的驾驶员,开着自己“心爱”的报废车招摇过市。3月13日,在聊城冠县,一名驾驶员甚至还把报废车辆开到交警队附近,但他没想到的是,这辆报废车正是民警当天的执法对象。

3月13日,冠县交警清泉中队接到指挥中心预警通知,有一辆牌照为鲁PWAXXX的报废车在辖区内违法行驶,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要求迅速对其布控查扣。

接到通知后,民警立即出动,巧合的是,刚出门就看到了这辆报废车,可以说,“得来全不费工夫”。原来,该车主驾车到交警队附近的人行办理征信业务,人行征信大厅毗邻交警大队,该驾驶员心存侥幸,把车停在了交警队的楼下,以为不会被发现,没想到被交警逮个正着。

目前,民警已将违法车辆查获,并将依法严处。

3月以来,随着企业陆续复工复产,一些套牌车、报废车驾驶员,心存侥幸,认为交警要防控疫情、还要护航企业复工复产,可能会无暇顾及查套牌车、报废车。故而顶风作案,驾驶违法车辆上路。交警提醒,无论任何违法均要不得,与此同时,民警也将持续加大路面巡控力度,坚决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罚款,记3分。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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