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交警:严禁黄标车驶入市区
联鑫网  2020-03-24 16:00:01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艾文涛)3月20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特勤大队了解到,该大队与环保部门联手在城区开展黄标车检查治理工作,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

   据特勤大队一中队负责人卓延军介绍,自2019年11月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来,特勤大队一中队受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党委指派,与市环保局联合参与治理大气污染,加大对重型货车、散装物料车辆和违反规定上路的渣土车辆的及环保不达标车辆的管控和执法力度。记者了解到,目前交警重点加大对复工复产车辆尾气的检测,坚决执行黄标车、无标车禁止驶入二环以内城区的举措,确保城区相关车辆达标排放。截至目前累计教育、处罚100余辆黄标车。

温馨提示

● 驾驶报废车上道路行驶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机动车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对驾驶人处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对擅自出售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单位、企业或个人,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收缴车辆进行强制报废,且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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