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4月9日讯(记者 赵晓雯)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商务部消费促进司负责人王斌表示,2019年全国回收报废车辆229.5万辆,同比增长15.3%。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累计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2000多万辆,带动新车消费3.5万亿元。王斌介绍,按照目前我国汽车保有量和国际汽车报废水平测算,未来我国汽车报废更新规模巨大。
报废汽车回收是汽车流通的最终环节和末端“出口”,畅通汽车报废回收渠道,对置换新车消费空间,加强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通过放开回收拆解企业的总量控制,放开报废机动车再制造、再利用,以及放开报废金属回收价格等措施推进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为推动新能源汽车的报废回收管理,商务部还在北京、山西等17个地区开展新能源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明确回收利用行为规范和拆解要求,指导企业安全、环保拆解。
温馨提示
● 驾驶报废车上道路行驶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机动车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对驾驶人处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对擅自出售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单位、企业或个人,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收缴车辆进行强制报废,且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