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起,广西这8类车辆将重点整治
广西新闻网南宁4月10日讯(通讯员唐志平)治理道路交通安全源头隐患,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途径。2020年4月10日至7月10日,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将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重点车辆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狠抓车辆源头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全区道路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整治的重点车辆为:已注销、逾期未报废、逾期未检验的“两客一危”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重型货车、重型挂车、“营转非”大客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8类车辆。
广西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按月梳理重点隐患车辆清单,采取电话、上门等方式,与车辆所有人、实际使用人联系,见车见人,逐一告知到位、提示到位,督促机动车所有人送车检验、报废;同时加大对已注销、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重点车辆的路面管控,有针对性地安排警力到隐患车辆通行频繁的重点道路、重点时段、卡口进行精准查缉,启动沿线执法服务站、执勤点,开启预警功能,对被预警的车辆,及时组织警力拦截查处;发现重点隐患车辆跨区域行驶的,将通过车辆途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支持协查;对未能现场拦截查处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多方收集线索开展精准打击。
据介绍,因自然灾害造成机动车灭失的,由车主自主申报机动车已灭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时,将不再审核相关部门出具的机动车灭失证明;对于一年内无上路行驶轨迹、无违法记录的农村面包车和3年内无上路行驶轨迹、无违法记录的其他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凭车主的灭失声明予以办理注销登记,对有嫌疑的车辆将进行核查处置。
此外,交警部门将加大路面管控,对已注销、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重点车辆通行频繁的重点道路、重点时段、卡口进行查缉。同时,将启动沿线执法服务站、执勤点,开启预警功能,对被预警的车辆,及时组织警力拦截查处;对跨区域行驶的隐患车辆,各地将联合查处,并将通过多方收集线索开展精准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