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驾驶报废车上路,难逃蜀黍“火眼金睛”
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2020-12-28 10:11:13

省会交警 石家庄公安交警提醒您:

达到报废状态的车安全性能欠缺保障,如果继续,违法上路驾驶,可谓就是一颗“定时炸弹”。

12月19日11时许,长安交警大队分控中心电脑突然发出警报:一辆车牌号为冀AX**77的白色轿车已经达到报废标准,值班民警随即通知辖区七中队、九中队执勤民警进行拦截。

在大队分控中心的指挥调度下,执勤民警将该车成功拦截。当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驾驶人神色慌张,支支吾吾以各种理由拒绝出示。

经民警核查发现,该车两年内共计产生85条电子警察违法记录且均未处理,车辆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经民警进一步核查,驾驶人吴某某已经被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认定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的失信人员。

在事实和证据面前,驾驶人吴某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民警对吴某某进行了严厉地批评教育,并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暂扣机动车, 驾驶人吴某某因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第二类机动车,还将面临1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省会交警提醒

驾驶报废机动车上路严重扰乱社会交通秩序,车辆自身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危及人民群众及驾驶人自身生命和财产安全。车辆不能投保,没有保障,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容易出现肇事逃逸、难以落实赔偿等一系列问题,社会危害性极大,请广大驾驶人朋友们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关注联鑫网公众号:联鑫网报废车平台
返回资讯

在线客服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

联鑫网小程序

在线客服 客服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