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或达到报废年限,其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等大大降低,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人身安全。今年来,山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查处多起驾驶报废车辆上路的严重违法行为,现予以曝光。
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驾驶人必须积极主动将相关车辆依法进行报废,并办理好车辆报废的手续,绝不可以驾驶报废车上路。
然而,偏偏还有“胆大”的驾驶人
无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驾驶报废车上路!
01
2021年1月8日17点45分,一辆号牌为藏AC8318小型越野客车行驶至湖南路与湖北大道监控卡口时缉查布控系统预警为该车辆逾期未报废及逾期未年检。接到预警后,交警支队民警迅速做出反应,立即出警,并在湖南路附近成功拦截该车辆。经查,该车辆达到报废标准,且驾驶人斯某对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02
2021年1月14日11点30分,一辆号牌为藏GA1190轻型栏板货车行驶至泽贡高速公路卡口时缉查布控系统预警为该车辆逾期未报废。接到预警后,交警支队民警迅速做出反应,立即出警,在扎囊大桥成功拦截该车辆。经查询,该车辆达到报废标准,且驾驶人次某对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03
2021年1月19日10点49分,一辆号牌为藏AU1098小型越野车行驶至泽鱼线道5公里520米时,缉查布控系统预警为该车辆逾期未报废。接到预警后,交警支队民警迅速做出反应,立即出警,在路面执勤交警的协助下于乃东路与英雄路丁字路口成功拦截该车辆。经调查询问,驾驶人益某交代该车辆已达到报废标准,且对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04
2021年1月26日17点22分,一辆号牌为藏CD0137小型轿车行驶至湖南路时缉查布控系统预警为该车辆逾期未报废。接到预警后,交警支队民警立即出警,在湖南路附近成功拦截该车辆。经查询,该车辆为逾期未检验已达到报废标准。
05
2021年2月5日16点18分,一辆号牌为藏AX9697小型越野客车行驶至泽贡高速公路卡口时缉查布控系统预警为该车辆逾期未报废。接到预警后,交警支队民警立即出警,在泽贡高速阿扎服务区成功拦截该车辆。经查询,该车辆逾期未检验已达到报废标准。
06
2021年3月10日上午,一辆车牌号为川AF651M小型轿车行驶至泽贡高速检查站卡口时缉查布控系统预警为该车辆逾期未报废。接收预警后,民警立即通知路面执勤民警,在泽当大道上成功拦截该车辆。经查询,该车于2017年12月31日起检验有效期到期,2018年3月23日起保险有效期到期,车辆状态为查封、逾期未年检、违法未处理、达到报废标准。
以上6名驾驶员驾驶报废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员将面临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收缴、强制报废违法车辆的处罚。
“报废车”的查缉,能有效的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清除潜在安全隐患,减少事故发生几率,能维护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山南交警提醒:
驾车上路行驶,应当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检验。同时,针对达到报废标准未报废的车辆,应当依法进行报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