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查院公安部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的通知》(环办执法〔2021〕12号)和省市两级相关工作要求,上栗生态环境局和上栗县人民检察院加强日常执法巡查,发现上栗县范围内存在一家没有任何经营资质的店铺回收报废机动车,且对报废机动车辆进行拆解,造成环境污染的现象。
为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萍乡市上栗生态环境局联合上栗县人民检察院、上栗县公安局立即印发《上栗县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栗环字〔2021〕113号)。
方案一出台,立即行动。
8月19日,我局派出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会同检察院、商务局、派出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一起赶赴现场,经现场核实,在上栗县金山镇金山村确实存在一非法拆解报废机动车窝点。据调查,该非法拆解点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也未建设任何污染防治设施,属“散乱污”企业。当事人从事非法拆解行为9个月左右,主要拆解的报废机动全部系其从周边回收,拆解后将零部件卖到废品回收点,目前已拆解的报废机动车部件已全部卖掉并无从统计数量。
当场,我局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报废机动车及拆解设备进行了控制,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一切非法拆解行为。同时督办相关乡镇,督促乡镇关停取缔该拆解窝点,迅速将现有报废机动车全部送至有拆解资质的企业,将已拆解的零部件清理完毕,涉危废物要按要求处理好。
我国《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明确规定:
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非法拆解机动车会产生有害物质,如不经处理随意排放,会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下一步,我局将紧盯重点单位,从源头发现问题线索,并利用环保大数据和科技手段排查线索,进一步督促企业严格守法,坚决杜绝治理效果和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